异地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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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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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5:43
1、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身份证原件;
3、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异地购房提取所购房屋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6、异地购房提取所购房屋的购房*或契税税票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异地购房者委托配偶办理的必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原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5:43
1、到所在的单位开具提取证明;
2、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异地购买使用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3、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4、审核通过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银行支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5:44
所需材料如下: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二手房以及公有住房房款已付清的: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另外:3)夫妻中未上产证的另一方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和结婚证明,且同样需要其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申请书和提取证明。4)材料准备齐全后,可以直接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审核手续。5)提取公积金不会影响到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额度以当时系统审核结果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5:44
异地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身份证,职工住房公积金卡,房产证,购房*契税票*性住房专用收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