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退休在外省市居住人员:按照规定,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或遗属每个自然年度内需进行一次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可以通过人社部“掌上12333”App或邮寄照片进行认证。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社保大厦退管部
邮寄电话:024—22521299
1.普通退休年龄是多少?
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004年1月1日后登记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女从业人员、女自由职业者,后转移到城镇企业单位接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退休年龄仍按国家规定55周岁掌握。
2.正常退休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是多少?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作岗位上累计满8年。
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年龄是多少?
答:男50周岁,女45周岁。
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工商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男满50周岁以上,女满45周岁以上,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鉴定结论1年内有效),可办理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