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社保退费指南
申请条件:
税务部门受理退费范围:
(1)同一时期存在重复参保缴费的;
(2)特殊政策退费的,特殊政策退费指已进行一次性趸交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趸交25年医疗保险费等。
(3)未按人社、医保部门传递给税务部门的应缴金额进行缴费,造成缴费金额与应缴金额不一致的错缴,只能按征集单整笔申请退费。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用人单位适用)2份
2、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
3、银行扣款流水单复印件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特殊政策退费的需要提供参保缴费凭证、社保或医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缴费明细或已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核准材料,复印件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