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止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注:2019年1月1日起,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少于36个月,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少于12个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参保职工 ,自2019年1月1日起(以证书上标注的日期为准),在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补贴。此项政策暂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