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原冬、夏季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后开始执行新的冬季作息时间。现将调整后的冬季、夏季作息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周知并遵照执行。
一、此次调整主要对象是机关单位及学院行政人员。
二、新的作息时间调整为:
冬季(10月1日至3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夏季(4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三、教学活动仍执行原作息时间。(见附件)
四、后勤生活服务部门仍按照原作息时间,切实做好师生餐饮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