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 物业的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委托乙方实施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秩序维护人员(保安)的安排
由乙方向甲方派遣秩序维护员 名,实施大门每天24小时不间断执勤,进行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以及视线范围内夜班巡逻、检查工作。
第二条 物业服务委托事项
(一)秩序维护及安防巡逻监控
1、受甲方委托在 办公及生产区域 开展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及甲方人员人身安全行为的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
2、负责广西九盛控股有限公司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包括车辆的出入、行驶、停放及物品出入院内的检查监督管理;
3、负责维持甲方院内公共秩序,包括安全巡视、门岗执勤;
4、实行封闭式治安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和程序对员工进行出入管理。做好出入公司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的来访登记工作(非公司工作人员进入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入院内),在管理区域内有权协助甲方制止各类案件、治安事件的发生,如:打架、斗殴等;
5、对进出甲方公司内物品的管理(外出的物品或物资须凭甲方“放行条”放行);
6、经甲方授权,对相关物业使用人违反院内规章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涉及违法犯罪行为,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和公安机关开展相关调查、侦破工作;
7、乙方为甲方提供重大节日、庆典、各类重大会议及活动及重要接待的安全保卫警戒和指挥车辆停放等工作;(增加人员及员工加班费双方另行协商)
8、乙方巡逻岗值班时必须及时检查、发现、处理、消除甲方院内出现的各种不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9、乙方协助甲方、警方调查有关治安案件的义务(包括违法、违纪行为)。
(二)根据甲方临时性需求,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秩序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秩序管理人员。
2、甲方应为乙方秩序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为秩序管理员执勤、驻点提供方便。
3、甲方应尊重秩序管理员的工作,并对秩序管理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4、乙方秩序管理员如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争议,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纠纷,未能妥善解决可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协助、配合乙方物业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6、教育和监督甲方人员自觉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和服务制度及规定。
7、按时给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8、乙方实施服务过程中正常需用的水电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9、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授权管理区域内开展的所有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在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保卫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规范有序的开展,建立健全快捷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让秩序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2、乙方有义务对管理区域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
3、若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治安管理内容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乙方有权予以婉拒;如涉及此项事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须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秩序管理员。
5、乙方须配合甲方安排原有的责任心强,表现较好的秩序人员。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确保全面履行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总体职责。
7、对违反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报告、劝阻、制止、纠正以及处理。
8、负责所有服务人员即秩序维护员的工作安排、调度和培训、教育及管理并支付其工资等费用。
9、乙方人员在值勤服务过程中应注重形象,仪表端庄、文明礼貌,并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10、根据甲方的临时性要求,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11、配合、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管理域内发生的治安案件或其他灾害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12、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物业管理条例、法规,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责任;不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范围内的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与本物业相关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经相关部门认定或有证据证明,确属乙方聘用人员责任和过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13、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4、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法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 。
第六条 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内容及实施要求
1、实行门岗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注重形象、仪表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2、乙方秩序管理员须遵守甲方公司内有关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甲方委托管理的治安秩序工作,维护好院内秩序,并服从甲方综合部在乙方职责范围内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和调度。
3、乙方在安全管理职责范围内,如因安全设施不完善、,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由乙方提出建议及整改方案,经甲方批准后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属管理因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依据甲方公司内的规定,加强对门外流动摊点的管理,维护公司外门口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5对重点区间、部位加强定时和不定时巡视、检查,严密防火、防盗、防破坏;随时注意发现异常及可疑情况,消除隐患,防止一切不良的事态和案件的发生。
第七条 服务费用
1、甲方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每月按人头费 元/人/月支付(详见明细表附后), 人每月共计 ( 元整,每月10日前以转帐形式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
2、乙方收到甲方每月支付的服务费后,应承担当月由乙方向甲方派遣的秩序维护员:月工资、保险及意外、加班、福利费、服装费。由乙方承担法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
3、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最低工资调整,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上调服务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有关条款的约定使乙方正常服务工作受到影响未能完成工作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有关条款的约定,未能完成工作内容及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
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同时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九条 其他事项的约定
1、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的委托服务事项,乙方进入管理区域内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服务活动。
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刷条款的本意。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本合同不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共 6 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可参与甲方新一轮的物业服务竞聘,并在相同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聘权。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