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单位对拟修建的农村公路规划要求和该公路现场的实际情况,甲方选定由乙方承建该工程,为了明确双方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反复磋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规模、内容及标准 1、工程全长X公里 2、工程内容及标准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岳池县通村水泥路建设技术标准及验收办法》相关要求建设,主要的工程内容和建设标准如下:
(1)原路面清除表土,淤泥和杂草,采用片石或中块石补强并调平。
(2)二灰碎石基层配合比为8:12:80,压实厚度不低于15厘米,宽带不低于4.7米。
(3)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厚度不低于20厘米,强度达到C30.
(4)根据原公路两侧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水现象。 (5)人工培土路肩,与路面结构层一同分层填筑并碾压,宽度达到30厘米。
三、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程期限叁个半月,因特殊情况,工期须延,但必须确保在 年 月日前完工。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双包方式。
五、工程造价:本工程造价为每公里X万元,全垫资,以县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按实际验收里程结算。如出现合同外的路基加宽,涵洞、挡墙等其他增加工程,由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并据实收方,据实结算。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将公路建设的范围及现状向乙方交代清楚。如路基加宽,就地取材。因原路基确实不够宽的,根据实际情况。
(2)负责处理公路建设占地和青苗补偿,落实并提供路基加宽、培路肩等用土、保证乙方正常施工,若因以上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负责落实“三通”、料场和搅拌场,并保证建设占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保障乙方施工顺利。
(4)配合乙方做好路面施工养护期间相关工作。
(5)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程交(竣)工验收和县补助资金拨付等事宜。
(6)积极协调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给乙方。
2、乙方责任
(1)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施工及施工所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或施工工艺等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必须立即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应积极、主动的搞好与公路沿线群众的关系。
(5)工程建设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全垫资开工建设,等工程完工后,并经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总造价95%,其余尾款5%,如工程质量没问题在一年之内付给乙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乡(镇)政府、县农路办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乡(镇)政府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监证机关(盖章): 监证人(签字):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