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条例,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对有危险性的施工方案,检查是否有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总工)及安全员会签并加盖公章,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5.参加工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
6.参加工程中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文件资料,协助建设单位建立本工程安全生产档案。
8.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综合情况,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