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依据】: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 第十条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