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如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无法申请仲裁,则仲裁时效中止,恢复后继续计算。对于劳动关系终止后发生的拖欠劳动报酬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确定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后的赔偿金计算起点
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后的赔偿金计算起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来确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起点时间应当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是根据劳动者的工龄和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赔偿金额。工龄越长、月平均工资越高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也会相应增加。因此,在计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起始时间时,应当以劳动合同解除之日作为起点,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的计算。
结语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仲裁时效可以因某些情况而中断或中止。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无法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提出申请,仲裁时效会暂停。一旦中止的原因消除,仲裁时效会继续计算。对于劳动关系终止后因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不受时效期间的限制。在计算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后的赔偿金时,起点应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开始,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计算,考虑工龄和月平均工资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