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按照天津市2012年天津市的社会化平均工资计算的。以下是天津市的文件,附在后面供您参考。天津市2012年社会平均工资发布:
日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2012年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012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464元,月平均工资为3872元。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有关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相应确定。
附件:2013年度各项相关待遇简表
项目标准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872元×50%=1936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3872元×40%=1549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872元×30%=1162元
伤残五至十级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五级:3872元×12个月=46464元
伤残六级:3872元×10个月=38720元
伤残七级:3872元×8个月=30976元
伤残八级:3872元×6个月=23232元
伤残九级:3872元×4个月=15488元
伤残十级:3872元×2个月=7744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五级:3872元×18个月=69696元
伤残六级:3872元×15个月=58080元
伤残七级:3872元×12个月=46464元
伤残八级:3872元×9个月=34848元
伤残九级:3872元×6个月=23232元
伤残十级:3872元×3个月=11616元
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3872元×6个月=23232元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额度配偶:每月增发94元,最低发放标准1030元
其他供养亲属:每月增发70元,最低发放标准772元
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的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3872元×6个月=23232元
供养直系亲属二人者:3872元×9个月=34848元
供养直系亲属三人及以上者:3872元×12个月=46464元
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3872元×2个月=7744元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3872元×1个月=3872元
防暑降温费3872元×3%=116元
中、夜班津贴3872÷21.75×5%
3872÷21.75×10%
2010年1月1日前已参保的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一档缴费:3872元×20%=774.4元
二档缴费:3872元×16%=61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