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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标准有哪些内容

2023-11-16 来源:一二三四网

法律分析: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已经 2003年6月3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第十条 新收罪犯入监后,监狱(监区)应当向其宣布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一)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下列权利: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二)罪犯在服刑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改造,按照规定参加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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