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拖延开庭时间技巧:管辖权异议是拖延诉讼时间的常用方式,但恶意拖延可能导致法官不利印象,申请延期需法官批准。起诉需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成立可移送他法院。拖延时间的管辖权异议不可取,可能引发司法处罚,浪费司法资源。
法律分析
被告拖延开庭时间技巧:管辖权异议是拖延诉讼时间的常用方式,通常可以延长1-2个月。
一,优点是可以确定实现目的,因为管辖权异议有法定的审理程序,法官必须等待管辖权案件审理二审完毕后,才可进行案件的事实审理。
二,缺点是如果是恶意拖延,通常管辖权一审法院会驳回,二审法院也会驳回,最终还是原一审法官审理,容易给法官造成不好印象,后续事实审理不利。或者因收集证据需要,申请法院延期审理,如果法院允许,可以延长15日左右。优点:由于收集证据需要,申请延期,不会导致法官反感。缺点:是否准许需要法官批准。
三,当事人起诉不是向哪个法院起诉都会被受理,一定要法院有管辖权才会受理案件,关于具体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法律有明确的管辖规定,同一个案件可能同时会有几个法院有管辖权,原告可自行决定管辖法院。
四,法律也规定了案件受理后被告收到应诉材料后在答辩期内如认为受理法院没有管辖权可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异议成立法院会移送给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而在管辖权异议中,有的被告提的管辖权异议确实有理有据,但有些被告明显是为了拖延诉讼时间提管辖权异议,为拖延时间的管辖权异议不可取,因为现在很多法院处理管辖权异议都非常高效拖不了多长时间,有可能会惹怒法院直接进行司法处罚,因为无正当理由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疑是给法院增加工作量,浪费司法资源。
结语
被告拖延开庭时间的技巧之一是提出管辖权异议,延长1-2个月。然而,恶意拖延可能导致法官不满,对后续事实审理不利。申请法院延期审理需法官批准,且应有正当理由。选择正确的起诉法院很重要,法律有明确管辖规定。被告可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滥用此权利会引起法院不满,甚至受到司法处罚。要明智使用管辖权异议,以免浪费司法资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