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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收彩礼是否算骗婚?

2023-11-09 来源:一二三四网

骗婚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如果女方是以非法占有男方彩礼为目的,而假借结婚为借口的话,才会认定为骗婚。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处理骗婚行为,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骗婚者往往以欺骗他人为手段,获取钱财,而受害者却往往因为缺乏法律保护而哑巴吃黄连。

法律分析

如果一个人收取了彩礼,但不愿意在法律上与另一个人结婚登记,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骗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如果女方是以非法占有男方彩礼为目的,而假借结婚为借口的话,此时才会认定为骗婚。

婚姻诈骗,简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也是最难打击的。

一、骗婚的处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语

彩礼骗婚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收取彩礼的一方不愿意在法律上与另一方结婚登记,则可能被认定为骗婚。骗婚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骗婚者通常会以骗来的钱财为借口,难以追回彩礼。在处理骗婚案件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维护受害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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