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次办理出生证明的资料:
1、产妇分娩医疗机构出具的该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证复印件;
4、需要母亲亲自办理,若办理人员不是新生儿母亲,则要提供母亲的委托授权书。
出生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