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被征收后,承包权自动终止,但农民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安置。如果农民在征收后仍需要继续农业生产,可以通过租赁或者合作社等形式继续农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自征收之日起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土地被依法征收,农民的承包权自动终止。承包者享有补偿和安置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地方农村经济组织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承包者的意愿,提供符合农村生产需要的土地或者安置就业岗位,也可以帮助承包者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综上,农民在土地被征收后,虽然不能再享有承包权,但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安置,并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社等形式继续进行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