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转让。因为特许加盟合同一般时间都比较长,加盟者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经济问题导致无法继续加盟。对于这种情况,加盟者可以与特-许企业协商允许合同进行转让。但转让必须经过特-许企业的同意,而转让后的承买者资格由特-许企业进行认定,同时加盟者须向特-许企业支付一定转让费。2、合同的终止。当合同期满或者因其他原因合同终止后,特-许企业会通过检查加盟者是否有无违法合约或者是否积欠货款等情况来按比例返回甚至是扣除保证金。关于这一点,加盟者一定要看清楚是如何规定的,觉得不妥善的地方需要协商改正。另外,特-许企业可能会要求拆下招牌,此时可根据招牌的所有者来确定具体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