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都要求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亲密关系。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因其他原因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生活;
4、父母双方同意2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