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合同一般需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等条款等。
一、租房合同有无有效期
如果合同有约定有效期,就有有效期。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口头延长延长房屋租期是否有法律效力
口头约定延长房屋租赁期限一年具有法律效力。但就双方而言,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可以降低法律风险。如果不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修等。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租房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租房手续办理一般的流程如下:
1、确定租赁的房屋;
2、确认出租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
3、就租金等事项事先协商;
4、签订书面形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5、交纳房租。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