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体现着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是人们自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新形势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增强和谐因素,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为了整合壮大城区文明志愿者队伍,不断完善城区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同时,在现阶段进一步深化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培育具有影响的创建工作特色,特制定《关于整合壮大城区文明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的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普级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组织领导
1、活动由市文明办牵头并与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联合实施,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市直单位、学校、社区具体组织,党团员带头,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2、按照统一招募、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布署、统一行动的“五统一”模式,对现有的文明志愿者队伍进行整合壮大,市文明办牵头与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全市志愿服务活动。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各社区分别按类型招募志愿者组成共青团志愿服务队、妇联志愿服务队、工会志愿服务队、学校志愿服务队,各社区负责招募本辖区各单位和社会人员志愿者,分别组成社区志愿服务队,各服务队可按一定的形式分设若干个小组。所有服务队均由市文明办进行注册,并授予志愿服务队队旗、志愿者微章。
3、各服务队要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各项有关制度,加强管理。
三、活动内容
(一)普通性志愿服务:包括交通协勤、城市卫生、治安巡逻、帮困助弱、便民利民、文明劝导、文明知识宣传、献血捐髓等服务领域。
(二)专业性志愿服务:包括医疗护理、法律援助、家教服务、就业辅导、外语翻译、驾驶服务、文体娱乐、家电维修、社会调查、应急救援、大型活动服务等服务领域。
四、实施办法与安排
1、宣传发动。
8月25日至9月3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城区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要搞好组织指导和督促。
2、报名登记。9月4日至9月15日为报名登记阶段,各服务队做好报名人员登记工作,通过发布服务项目、开通网络渠道、实行现场招募等方式发动广大市民踊跃报名,城区各单位要积极响应、配合,要仔细填写好《洪湖市城区文明志愿者登记表》。
3、活动方式。以志愿服务队(或小组)组织活动为基本形式,各志愿者服务队和小组负责人要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城市卫生、帮困助弱、信息咨询、医疗护理、法律援助、家教服务、就业辅导、外语翻译、驾驶服务、文体娱乐、家电维修、社会调查、便民利民、文明劝导、文明知识宣传、应急救援、献血捐髓等平时由服务队和小组自行组织,大型活动服务、交通协勤、治安巡逻等服务的活动时间、范围、人员由有关部门、单位和服务队统一协调,有关服务类别需要统一组织的根据情况而定。
4、举行授旗仪式。9月下旬在荷花广场举行“创建文明城市,参与志愿服务月”启动暨文明志愿者服务队授旗仪式,全面掀起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志愿者服务热潮。
5、开展主题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各文明志愿者服务队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自觉参与全市统一组织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参与志愿服务”主题月、“创建文明城市、美化我们家园志愿者在行动”环境卫生大扫除、“做文明市民、文明乘车、文明行路”等集中活动。同时,各服务队还可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在弘扬社会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如:开展以“扶贫帮困、助残孝老”为主题的志愿者行动;以“学文明礼仪,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的市民素质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尚公德、讲诚信、重品行、扶正义、助弱困”的文明风尚。文明志愿者要用自己的专业技能、热情的服务,树立和展示文明、和谐的洪湖城市形象,成为“文明洪湖”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五、工作目标与要求
(一)工作目标
1、自愿者注册人数占城市总人口的比例要在10以上,各服务队要组建1000人以上的自愿者队伍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市直单位、学校、社区要做好发动和报名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以普通市民身份,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志愿者服务活动,要实行党政机关文明志愿者全覆盖。
2、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的普及率要大于80,专业性志愿服务活动的普及率要大于60各单位要兼顾两个普及率发展志愿者。
3、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与支持率要大于90,要营造浓厚的宣传和活动氛围,鼓励市民踊跃参与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是一项直接面向广大市民的教育实践活动,涉及面广,要求很高,也是当前深化我市文明素质教育和建设“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更是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群众团体、单位、学校、社区要把组织志愿者参与活动,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2、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各志愿者服务队要按照方案认真做好活动策划、组织、启动、管理、分工、协调、监督和宣传工作,制定主题活动月实施方案,于9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文明办。
3、充分发挥群团社会组织的作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及学校、社区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精心设计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项目,激发人们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积极服务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生力军作用。各部门、群众团体、市直单位及学校、社区建立的文明志愿者队伍要形成地方特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针对性地积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活动。
4、不断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倡导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进一步提升城区志愿者为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的服务水平。以组织志愿者队伍进行不文明行为劝导、交通行为督导、公共设施维护、绿色家园护卫等活动,以文明语言和行动,劝导、影响和带动公民的不文明行为和习惯的改变,促进形成文明和谐的新风尚,促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5、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各服务队要建立规范的志愿者档案,建立科学的管理和活动机制,稳定和巩固提高志愿者队伍的质量和数量,确保志愿者活动的正常开展。市有关部门将成立督查组,加大对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的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各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对走过场、落实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将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