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上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一、非法征用土地罪加重处罚的情节包括哪些?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要素是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情况包括: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二、非法征用土地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社会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可耕地面积减少,使国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这里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