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明知”的判定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难题。探求刑法中“明知”的判定方法,对于正确审理刑事案件,准确打击犯罪,有效纠防刑事错案,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明知”的判定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有的混淆概念,将“应当知道”等同于“明知”。又如,相关法律文书对“明知”的判定过程没有说理,即使行为人以“不知”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刑事裁判文书并未对行为人“不知”这一上诉理由予以回应。再如,有的法律文书对“明知”判定说理的逻辑性不强,说理几乎陷入“因为‘明知’,所以‘明知’”式的循环论证,显然缺乏充分性,难以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一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