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失业人员申办社保费补贴需满足三个条件:年满45周岁男性或年满40周岁女性失业登记人员;停缴社保满6个月以上并实现灵活就业后缴费;已备案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
可以。申办大龄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45周岁的男性或年满40周岁的女性登记失业人员;
2.申请前连续停止社会保险缴费6个月及以上,实现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已经办理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拓展延伸
大龄失业人员的福利政策:58岁以上是否仍然享有补贴资格?
根据最新的福利政策,大龄失业人员在58岁以上仍然可以享有补贴资格。政府意识到大龄失业人员面临的就业难题,特别设立了大龄失业补贴计划,以帮助他们渡过经济困境。这一政策旨在提供经济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对于58岁以上的失业人员来说,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如持续失业一定时间、注册求职、参加相关培训等,就可以继续领取补贴。这项政策的实施为大龄失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就业挑战,并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机会。
结语
政府设立的大龄失业补贴计划为58岁以上的失业人员提供了经济保障,帮助他们应对就业困境。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如持续失业一定时间、注册求职、参加培训等,他们可以继续领取补贴。这一政策旨在确保大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为他们寻找适合的工作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