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本人(或本公司)________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期间向__人(__公司)购买____________,所涉总货款为________元,已支付__元,还欠____元,本人承诺于__年__月__日前还清货款,特立此据,以资证明。欠款人: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