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电器应以合同方式约定,具体解释如下:
1、在合同中写明:家电品牌、型号、数量,同时约定使用方式;
2、包括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一并约定维修责任、损害赔偿等。
房屋出租的注意事项:
1、要核实承租,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租房后居住人数等情况,最好到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2、多回访承租者,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的情况,并定期查看房屋的基本情况,排除有违法经营等情况,一旦发现所出租的房屋有什么异常,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3、物业费等的交付,物业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谁来交,要与物业公司或租户核实;
4、合租情况及租房合同,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的同意合租书面证明。租房者与房东的任何口头协议均应尽量落实在正式租房合同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