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人员分工
总务,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原料采购、机关职工用餐登记、工作人员出勤管理等,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炊事员:,负责菜品加工,厨房相关用具卫生清理等
二、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饮食卫生安全;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工作期间要讲究卫生,服装整洁干净,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2、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政府机关的公务招待餐,确保机关职工的工作日用餐,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努力保障机关职工加班工作用餐。
3、食堂采购食品原料采取签字报账制度,要求对每日采购物品详单进行签字确认,确保采购之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无缺金少两情况,并对采购情况进行统计,每月交分管领导检查并签字后,方可报账。
4、食堂环境卫生整洁,窗明几净,无灰尘、无污渍、无霉斑,
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各类用具摆放有序,餐具、厨具要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库存食品应当定期检查,要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食堂人员要维护、保管好食堂内的各项设施用具,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6、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工作日内三餐严格按照作息制度开餐,不得在下班之前打铃。早餐应在7:307:50内保证供应、午餐应在12:00—12:20内保证供应、晚餐17:30—17:50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
7、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由办公室主任按照相关领导的指示批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要求食堂筹备公务接待餐。有公务接待餐是,工作人员要注意自身形象,服务态度要热情。
8.食堂工作人员的出勤管理除由党政办依打卡记录登记外,每日还需填报《xx镇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出勤登记表》,每月由党政办对“出勤表”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